来源:历史学系

讲座回顾|戴卫红: 三至九世纪东亚律令的严密与大写数字的使用

来源:历史学系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60

202356日周六下午15时,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29场百场校级学术讲座、历史学系“大夏中国史论坛”第17场前沿讲座,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室主任戴卫红开讲。本场讲座在历史学系1130室举行,由章义和教授主持,历史学系王进锋教授及本校十余位硕、博士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场讲座题为“三至九世纪东亚律令的严密与大写数字的使用”。讲座伊始,戴卫红研究员介绍了自己近些年的研究思路,其主要以东亚地区(主要包括中国、日本及朝鲜半岛等地)出土的文字材料为基础,梳理了当时大写数字在简牍、出土文书、金石碑刻三类材料中的使用情况,尔后对比传世文献中的相关情况,指出东亚律令体制的严密性与当时大写数字在文书内容中的使用有着密切的关系。

通过一系列的材料展示,戴卫红研究员详细解释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类型的出土材料在数字使用形式上的差异。比如,韩国七世纪末的雁鸭池182号木简三面觚中发现了与策事有关的大写数字,而日本有关大写数字简牍中,有的是练习书写大写数字的习书,有的则是记录租调贡物数量的札、文书。从出土的高昌文书中可以发现,人们在书写涉及到交易、借贷、租赁等与收益有关的数字时,有意识使用大写数字,但涉及到约定俗成的利息或不容易更改的田亩数时,依然会使用简体数字,这一方面表现着买卖双方的记数严谨,同时也与社会习俗相关。而在武周及唐朝后期的墓志中,既出现了在同一墓志中,大写和简体并用的情况,亦出现了同一年,不同墓主人的墓志中大写和简体数字均有使用等复杂情况。

在传世文献的考索部分中,戴卫红研究员指出,中国古代文献只有提及账簿、籍账等数字时才会使用大写数字。通过对武周天册二年(696)、圣历元年(698)以及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几则敕令与诏书的分析,她认为唐代的官方文书存在着要求以大写数字的形式书写相应文书的阶段。这推测在日本《养老令·公式令》的相关记载中得到证。由是也解释了何以在武周万岁大通二年(697)年的墓志中,大写数字在年月日的使用中集中出现,这应当当时政治生活对社会其他方面的影响所致。

基于东亚地区的知识交流及汉字文化圈的形成过程,戴卫红研究员对外部世界接受中国律令体制的严密性与大写数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精彩的分析,她认为随着律令的严密,政府对户口、簿帐、科罪的管理愈发严格和细致,故而大写数字的使用就出现在国家的律令之中。

本场讲座历时两个小时,章义和、王进锋教授与戴卫红研究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