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的黑格尔哲学研究”青年学者工作坊在华东师大顺利举行
2019年10月12-13日,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举办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的黑格尔哲学研究”青年学者工作坊,于华东师大闵行校区开幕。来自全国各地近二十位青年学者出席了本次工作坊。会议围绕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思想关系、黑格尔法哲学、巴特勒对黑格尔的继承与批判、列斐伏尔对马克思国家思想的重构等主题展开了富有成果的讨论。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陆凯华老师主持开幕式。首场会议由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齐老师主持。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包大为老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盛福刚老师、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闫婧老师分别发言,陆凯华老师担任点评,参会学者进行相互讨论。
包大为老师的报告题为“从抽象到实在:黑格尔重构权利概念的历史主义内核”。他认为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法和权利的概念是其晚期政治哲学的核心论题,既体现出他对启蒙以来的形式主义的权利建构的批判,又展现了他对新兴资产阶级政治诉求的历史考察。作为精神趋向于自由的发展历史的环节,居于伦理维度的法和权利,从理性主义二元结构中解放了出来。这揭示了抽象法的肯定性与否定性,并要求抽象法必须通过理性国家克服其特殊性,从而成为真正的普遍物。当然,由于对启蒙智识的批判,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和抽象法的论述通常会呈现出与资本主义政治相矛盾的表象。但是,如果把握了黑格尔法哲学的辩证性和历史性,就不难辨识出其权利概念所隐含的指向人类自由解放的革命性内容。只不过这些内容在绝对精神的哲学叙述中走向了一个可能的历史终结点。在这一终结时刻,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将得到扬弃,理性与意志在普遍物中实现了否定之否定,而权利和自由最终被实在地完成。
盛福刚老师以“再议《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民主制理论——兼评青年马克思的思想转变”为题做了发言。他指出关于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构建的“民主制”理论,国内学界主要有三种声音,一是将其定义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政治立场的理性观念论;二是认为《批判》为止的马克思仍是一位黑格尔国家哲学的坚定支持者,在解决人的政治异化问题上沿用的是黑格尔“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框架;最后一种认为民主制理论是“国家的去政治性和社会的去私人性”的政治哲学方案。本文通过详细地解读《批判》文本,主张马克思民主制的理论支撑是变体,即让市民社会的全体成员通过不受限制的选举和被选举参与立法权,从而扬弃市民社会的私人等级和私人本质,使市民社会变体为政治社会。马克思以民主制理论批判了黑格尔法哲学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性,政治国家是从市民社会中的抽象,是人在政治领域的异化。民主制既非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也非二元框架下的理论构建,与其说是一种“国家的去政治性”,不如说是“纯政治性”的政治哲学方案。
闫婧老师的发言题为“政治断裂——论列斐伏尔对马克思国家思想的重构”。她提出列斐伏尔认为,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构成了二人思想中的“政治断裂”,马克思确立了国家之扬弃的思想,但却在很大程度上被被忽视或曲解了。通过回到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列斐伏尔阐明了现代国家本质即是一种辩证发展的运动,但这种运动却最终在黑格尔的理论体系中被窒息,马克思的批判正旨在重启这一运动,并赋予其唯物主义的根基。列斐伏尔进一步指出,马克思的国家思想在其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以及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卢森堡对生产方式的分析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结合全球化的现实,列斐伏尔提出了“国家生产方式”的理论,但这一理论具有明显的激进性质。
第二场会议由《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周小玲老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潘斌老师、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爱民老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陆凯华老师依次发言,武汉大学哲学院盛福刚老师做出点评,并进行相互讨论。
潘斌老师做了题为“超越‘苦恼意识’的‘苦恼’:论黑格尔自我意识的辩证进路及其批判”的发言。他认为,自我意识是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核心问题,它是告别意识而步入理性精神的过渡阶段与中介环节。面对纯粹思维与个体性如何统一的难题,斯多亚主义无视个体性存在而直接返回自我内心世界,怀疑主义则在承认外在他者的前提下又不断否定他者,最终陷入“为了怀疑而怀疑”的二元论、不可知论。虽然苦恼意识自觉意识到了并努力融合两极之间的差异,包括宗教神秘主义转向的努力尝试,但仍无法克服自我意识的同一性难题。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从逻各斯中心主义立场来实现理性自我和解的做法,强调从现实生活世界出发并从实践的途径克服与扬弃苦恼意识的苦恼,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唯物史观与实现了哲学革命。
周爱民老师的报告题为“人的解放与内在批判——再思早期批判理论的‘活遗产’”。他提出对于身处21世纪的人们来说,尽管早期批判理论的个别时代诊断可能会显得陈旧了,但是它的独特批判方法仍可被视作“活遗产”。这种独特的批判方法就是内在批判。早期批判理论所阐述的内在批判,仍然是追求人的解放最为恰当的方法。遵循内在批判,就是要在社会现实本身中挖掘解放的潜力。不可否认,早期批判理论对于时代的某些诊断具有一定的“副作用”,最为致命的副作用就是使得内在批判不再可能。为了继续推进批判理论的发展,就必须要修正早期批判理论的某些时代诊断,以使得内在批判重新成为可能。这既是贯穿第二代、第三代批判理论家的核心任务之一,也当代诸多批判理论家努力的方向。借助一种关于规范的矛盾的思想,内在批判所面临的棘手问题,即如何理解具有超越性的内在规范问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答。
陆凯华老师以“无政治权利的政治权力——再论《论犹太人问题·下篇》中的犹太人形象及其论述功能”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将《论犹太人问题·下篇》视为马克思探讨“货币异化论”的独立篇章这一主张,忽略了马克思笔下犹太人形象的复杂性。马克思在《下篇》中将“日常的犹太人”视作为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理想型”,并利用其“无政治权利的政治权力”的族群身份,强化了对《论犹太人问题·上篇》的核心论题的论述。通过犹太人的复杂形象及其理想型,《下篇》揭示了“完成的基督教国家”(完成政治解放的现代国家)及其社会中的真相:政治解放所取得的公民权仅是一种“任性”的“自由”,因而也是一种需要“政治权利”加以合法化的“任性”的“权利”。而这一点,可以体现在马克思在《下篇》对犹太人象征着“无政治权利的政治权力”的表述上。因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所聚焦的,仍是与黑格尔的在政治领域上的搏斗,而非更为广义的生产或经济领域中的异化问题。而《论犹太人问题》的贡献则在于,马克思对黑格尔给出的现代政治架构进行了一次精彩的重构。
第三场会议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闫婧老师主持,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齐老师、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肖鹏老师、东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希老师依次发言,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包大为老师作出点评,大家相互讨论。
李齐老师的论文题目为“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批判与中国道路的必然性”,他认为,黑格尔把理性与热情作为推动世界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在抽象与具体的有机结合中描绘了世界历史的发展脉络,值得继承。但黑格尔以世界精神作为世界历史的根本原则,把世界历史视为在理性与人的热情中展现出来,必然遮蔽社会历史具体状况,后果极其严重。马克思把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生活作为社会历史得以形成并发展的基石,挑明只有立足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生活过程,才能真切领会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由此出发,道说中国道路理应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历史现实根基处,即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生活为逻辑起点展开,进而凸显中国道路的必然性。
肖鹏老师以“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本体论批判与中国道路”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要义,核心在于理解由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以及整个传统哲学的批判打开的新视阈,其中核心之核心在于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辨证法的本体论作出的彻底解剖。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运行机制而言,具有双重并行不悖的系统。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服务对象而言,乃是日耳曼世界(第三期)或者黑格尔理想中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等问题,阐述了他的十一条论纲。
陈希老师作了题为“从主体到伦理:朱迪斯·巴特勒对黑格尔的继承与批判”的报告。她认为当代美国思想家巴特勒正是这样一位注重以后现代视角对黑格尔的学术遗产加以反思、整理与重构的后马克思主义者。对黑格尔的主体思想与伦理思想的思考贯穿在她近四十年来的著作之中。黑格尔哲学对巴特勒产生多方面的深远影响。第一,黑格尔有关主体和伦理的理论是巴特勒哲学思考的出发点,也一直是她试图批判的靶子,试图改写的底稿。第二,巴特勒意识到黑格尔辩证法的重要意义,并在自己的理论建构过程中主动加以运用。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用辩证法解释了主体通过扬弃它异性完成自我建构的过程,而在阐释家庭伦理法则与国家伦理法则间的矛盾及其转化时,辩证法也得到了具体的体现。第三,巴特勒认为不仅要在黑格尔的文本内容中对其思想加以把握,体会黑格尔的写作方式同样是理解黑格尔的关键。
第二天的工作坊顺利进行,共进行三场会议。第四场会议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包大为老师主持。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谢晓川老师、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乾坤老师先后做报告,复旦大学哲学院张寅老师担任点评,参会老师进行相互讨论。
谢晓川老师报告题目是:在历史语境中重审早期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接受和评判——兼议马克思博士论文“长注释”中的翻译问题。他认为1975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第一辑第一卷(Abt. I, Band 1)和1976年第四辑第一卷(Abt. IV, Band 1)的出版为研究马克思早年博士论文时期的思想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本基础和为研究马克思写作博士论文时期所处的历史语境打开了更为广阔而具体的视野。他以MEGA第一辑第一卷和第四辑第一卷的文本卷和附属资料卷为基础,结合对黑格尔生前身后他的批评者与他的学生们对黑格尔哲学之批评与争论的有关文献研究,力图重新解释与理解马克思博士论文注释中第四章的第二个注释(以下简称“长注释”),即重新解释与理解那个包含有早期马克思关于“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之命题的长注释。在重新解释“长注释”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接受黑格尔哲学的具体路径,揭示马克思针对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哪些部分做出了他的评判。
李乾坤老师基于德国新马克思阅读的探讨,做了题为“价值形式、国家形式与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基于德国新马克思阅读的探讨”的报告。他认为,德国新马克思阅读从形式分析的独特视角入手,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矛盾性内容与价值形式和国家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较之于哲学认识论中常常强调的把握本质和内容,对于形式的分析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的《资本论》之中价值形式分析的重要性正因此在思想史上得到了重视。价值形式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价值的质则是一定的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内在的矛盾性使其必然以价值形式的完成形式即货币形式表现出来,这一过程即二重化。与价值形式相一致,资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同样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必然衍生出的形式,它尽管拥有公共属性的形式性外表,但归根结底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第五场会议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谢晓川老师主持。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冯波老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张娜老师先后做报告,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肖鹏老师担任点评,参会学者进行相互讨论。
冯波老师的论文题目是“作为伦理生活的共产主义——反思对马克思规范性政治哲学的“近康德”阐释”。他提出马克思规范性政治哲学的建构并不必要是“近康德”的阐释,事实上对马克思规范性政治哲学的“近康德”阐释既是不必要的,更是危险的。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在“作为自我实现的自由”、“规范的客观重构”与“事实与价值的统一”方面符合黑格尔伦理生活的规定,马克思的规范性政治哲学是近黑格尔的,而非近康德的。康德规范性政治哲学的“作为自我规定的自由”、“规范的建构”与“事实与价值的分裂”特征,表明康德哲学没有真正超出主体性范围,势必陷入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外在现实的虚无主义之中。黑格尔规范性政治哲学则超出主体性,关注具体的、历史现实,有助于面对中国当下现实,建构马克思规定性政治哲学。
张娜老师的报告题为“黑格尔‘他人中介’批判”。她认为,“他人中介”是黑格尔市民社会达到普遍性的“无条件”的方式,然而,“他人中介”的无条件性是以具体的人的特殊性为条件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其自身的限度。马克思虽然继承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却并没有落入“他人中介”的陷阱,原因在于马克思抓住黑格尔政治思想的社会性,以社会关系的总和重新筹划人与人的互动模式,并且从整体上将黑格尔他人中介的市民社会导向自由人联合体的人类社会。
工作坊的最后一场,由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冯波老师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汪兵、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张吴奇分别进行发言,同济大学周爱民老师作出点评,参会学者积极展开讨论。
汪兵同学的论文题为“从死亡到回归:对主体范式的形上反思与技术批判”。他认为,近代哲学中的主体性始自笛卡尔,经过康德等中间环节,在黑格尔哲学中以“实体即主体”完成自身。主体性的完成意味着对意识主体的反思和批判即“主体性死亡”的开始,在这当中,马克思以“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实现了对意识主体的哲学变革。“主体性死亡”后留下的主体空白,以及现代哲学中“哲学的需要”原则,使得对主体的批判转向对主体的改造。意识主体范式被实践主体范式取代,主体性在改造和范式替换中走向回归,当代批判理论的需要和分析哲学的发展表明主体性依然是重要的哲学原则。数字技术的发展加速了数字社会的到来以及“数字主体”的出现,“数字主体”以其中介符号身份体现为非人化的主体,一种以技术为实体的抽象主体。简言之,一种去主体化(现实的人)的主体性回归。
张吴奇同学做了题为“唯一的科学:马克思对于近代科学的批判与重建”的报告。他认为,长期以来,作为唯一的科学,历史科学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或实证化的理解框架中被等同为唯物史观。这种理解框架在泛化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同时,也诱导人们忽视了历史科学的原有论域与批判维度。在科学林立的德国思想界,马克思透析了既有科学的原则证显及其现实化实情。在破除原有科学思维的二元构架、揭露价值中立背后的资本运作与意识形态遮蔽的同时,马克思以生存历史性为原则将自然科学与关于人的科学在工业发展的中介下实现统一,即重建科学之为科学的内在规制。作为马克思唯一承认的科学,历史科学更迭的是原有科学的认知图式、存在论路向以及价值范导,这不仅是近代欧洲科学走向危机的后果之维,亦是科学本身如其所是、自我发展的当代自觉。
最后参会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归纳讨论,陆凯华老师为工作坊做总结,宣布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学者工作坊圆满落幕。
(文/张婷婷,图/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