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哲学系

孙向晨教授谈个体自由的双重特性与现代性问题

来源:院系讲座荟萃发布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394

       2017年11月24日,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哲学系会议室,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院长孙向晨做客哲学阅读季爱智者系列讲座第六讲,做了题为现代个体权力与传统儒家中的个体的讲座。讲座由哲学系系主任陈立新教授主持,我系师生近百人聆听了报告。 

       孙教授从对个体概念的分梳出发,认为个体观念具有两重内涵,其一为自然权利,其一为道德自律。不仅中国传统上,而且在西方传统上,其根基都是整体性的观念,个体概念是区分现代与前现代的关键,其之于现代社会具有根基性意义。个体权利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但个体权利扩张会产生个体本位的消极后果,故要辅以道德性的个体自律思想。孙教授认为,从中国近代历史来看,传统儒家缺少非道德性的个体权利观念,其与现代社会的结合点在于心性之学传统中的道德自律的思想,而非个体权利的思想。但是,近代中国,不论是梁启超、陈独秀还是胡适,对于个体自由的双重特性,权利的与道德的,都没有明确的区分意识。个体自由的第二义——自律思想,很容易使知识分子反复地从重视个体权利的观念滑向整体主义的观念,从而使得个体自由的第一义——个体权利的思想始终没有在现代中国真正建立起来。从本质上讲,只有重视个体权利的观念在现代中国确立起来,儒家传统中的个体道德自律意识就会成为抵御个体本位消极后果的巨大利器。这不是说直接去寻求某种平衡,而应该先分清其各自的逻辑,明其各端,再求平衡。

 

       讲座结束后,孙教授还就个体与他人、当代社会现状与个体观之内在关系等问题与在场师生们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文|黄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