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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的人类学视角”学术报告会在校举行

来源:院系讲座荟萃发布时间:2015-12-17浏览次数:407

20151211日下午3点,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100场和冯契智慧讲坛第三十六讲——“伦理学研究的人类学视角”,在人文楼5303报告厅隆重举行。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孙春晨教授担任主讲嘉宾。讲座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副主编付长珍主持,哲学系系主任郁振华教授、伦理学教研室的老师和相关院系的研究生们约80人参加了报告会。

演讲围绕着“伦理人类学”展开,这是近年来孙春晨教授在对当前伦理学研究现状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的伦理学研究方法上的重要尝试。孙教授指出,“伦理人类学”不是意味着一个新的学科,而是伦理学研究方法或范式上的新尝试,将伦理学与人类学相结合,在伦理学研究中借鉴人类学研究的方法,以求得伦理研究和道德实践上的新的突破。

演讲中,孙教授就人类学的学科特征及其研究方法,伦理学研究为何要与人类学研究相结合,伦理学研究何以可能和人类学研究相结合,以及如何理解“伦理人类学”等方面作了详细的阐述。

首先,孙教授介绍了人类学研究的学科特征和研究方法。他指出,20世纪人文学科研究中存在着“人类学转向”的现象,即在各种人文学科研究中与人类学研究相结合,并催生了大量新的学科。他指出,人类学研究有两个基本的立场,一是将文化的多样性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二是重视不同文化生存与发展的历史及其环境;而在研究方法上,人类学研究也有着独特的研究方法,一是重视重视田野工作(fieldwork),二是重视文化解释。

其次,他从规范伦理学与德性伦理学之间的争论出发,分析了伦理学研究中存在的普遍性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与道德实践上的冲突,并由此指出伦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伦理学与德性伦理学之间的分歧,引出两个令人深思的问题,一是如何研究普遍性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二是如何看待地方性道德知识。孙教授认为,抽象的研究道德知识和行为规则,很难对人类复杂的伦理关系和多样的道德生活提供充分的解释和指导,伦理学研究需要借鉴历史叙事和多元叙事的学术视野;而在当代伦理学研究中,不论是规范伦理学还是德性伦理学对地方性道德知识的关注都不够,而且对地方性道德知识也均缺乏研究立场和研究方法的支持。因此,在伦理学学科中引入新的研究范式,以推进对多样的伦理文化传统和地方性道德知识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再次,他指出借鉴人类学的方法,对于解决以上伦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十分有益,并详细论述了人类学研究伦理问题的两个特征。一是研究立场上的非普遍主义,人类学在研究伦理问题时重视不同人群的道德生活经验,并从中发现处理道德事务的不同路径,理解不同伦理文化的差异所在,从而为寻求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普遍认同提供有价值的文化资源;二是研究方法上的实证主义,这种做法则有助于真正了解地方性的伦理和道德文化,真正尊重多样化的伦理和道德实践方式。

最后,孙教授指出,伦理人类学是以人类学的范式研究伦理和道德问题,它所研究的对象无一不与人们生活世界中的地方性道德知识相关,这一学科特质表达了其面向生活世界的研究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