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

【预告】12月22日张朝阳:汉代有无民法兼及研究古代法律史的方法论问题(思勉午餐沙龙21)

来源: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发布时间:2010-12-15浏览次数:26

主题:汉代有无民法兼及研究古代法律史的方法论问题
主讲:张朝阳(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青年研究员)
时间:2010年12月22日11:30-13:30
地点:闵行校区人文楼5303学术报告厅

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有无民法(历代各朝)一问题一直众说纷纭。大体上有三类意见。1)无民法。古代法律只关注于惩罚犯罪以便维护公共秩序,根本不涉及保障个人权益,解决民事纠纷的问题。此为海外主流认识,在国内也有回响。2)自古就有民法。从民国时期就有中国和日本学者主张这种观点,近些年来开始在国内取得较为广泛的影响。3)无所谓刑法、民法之别。此观点批判前两种观点都是从现代的西方立场去看待中国古代法。声称,中国古代法律自有其逻辑,无所谓刑法、民法。
  前两类观点从负、正两个方向体现了“格义附会”式的研究——在中国传统中寻找西方文化要素(借用徐忠明先生语)。而第三种观点则体现了“回归本土”式研究的尝试——凸现中国传统固有特征,揭示中西差异(借用徐忠明先生语)。我比较倾向于“回归本土”式,但认为从汉代的法律概念和实践本身出发,可以观察到其内在的民、刑分立。并且,汉代民事法规较多,民事案件频发,民法理念也较发达。所以,虽然中西古代法律有显著差异,但这些差异却有时殊途同归。

主讲简介:
  张朝阳,2010年9月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讲师。研究兴趣主要集中于秦汉法律、社会史以及秦汉简牍文书。博士论文为“Civil Laws and Civil Justice in Early China(中国早期民事法律与公正)”。未来几年将利用出土简牍文献,勾勒汉代西北边疆社会风貌。主要学术论文发表有:《张家山〈二年律令〉与〈风俗通义〉中两则案例的对读》、《历史、传奇、和信仰:尉迟敬德的故事》、“A Note on Civil Cases in Early China(中国早期民事案例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