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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王立:终结功利主义?——罗尔斯对混合的正义观念的批判

来源:哲学系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0

1027下午三点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王立教授做客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哲学系列讲座,在冯契陈列室作了题为“终结功利主义?——罗尔斯对混合的正义观念的批判学术讲座。讲座由华东师大哲学系惠春寿副教授主持,来自哲学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以及其他高校的师生们聆听了本场讲座。



首先,在通过对两种正义观(公平的正义与功利主义)的对照之后,王立教授揭示出了众多被人们所忽视的问题。他认为,在主要被忽视的问题中,人们大多关注罗尔斯对古典功利主义和平均功利主义的批判,却忽略了他对有限功利原则,即“混合的正义观念”的批判,而对后者的批判具有多重的理论意义。


然后,王教授指出混合的正义观念的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最简单的形式,即第一个正义原则与平均功利主义的结合,可以把问题转换为第二个原则与平均功利主义的比较;第二种相比较于第一种,则是把平均功利主义进行了两个限制;第三种混合形式是在第一个正义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再加上受到限制的平均功利主义原则,而这也是最复杂形式。


接着,王立教授认为,由于混合正义观念的形式复杂性和根本性理由的缺位,对混合正义观念的批判构成了对功利主义批判中最棘手的部分,王老师选取混合正义观中第三种最复杂的形式为批判对象,围绕功利主义限制因素的筛选与确定、功利主义与差别原则的人际比较以及两种正义观对平等的态度这三个问题展开批评与回应。


最后,王立老师表示,混合的正义观明显是罗尔斯的理论建构,而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激起了功利主义的回应,其中规则功利主义和制度功利主义具有典型性,而两者的思路都能够在罗尔斯批判的有限功利原则中找到理论原型。


本次讲座,王立教授主要围绕“混合正义观的三种形式”“批判混合的正义观”“批判性回应”和“一种理论构造的规则功利主义范型?”这四个部分展开。讲座提问环节王立教授和在场师生就正义原则是否能够推广到全球、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态度、差别原则是否容纳贫富差距的扩大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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