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师生用户
2. 部门用户
1. 师生用户:校园卡实体卡相关业务办理,包含:新办卡、补办卡、注销卡。
2. 部门用户:提供对部门申请的批量校园卡提前制作需求。
1. 师生用户:用户状态在源头数据库中有效。
2. 部门用户:已在“丽娃系统”中录入人员信息。
1. 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信息办服务台办理校园卡相关业务。
2. 代办人携带有效证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服务台领取)前往信息办服务台办理校园卡相关业务。
3. 携带身份证,使用校园内“校园卡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校园卡相关业务。(不包含新办卡)
1. 管理部门提前在“丽娃系统”中录入人员信息。
2. 若涉及校内转账&预充值事宜,管理部门先签报财务处说明需求、提供人员名单,会签信息办。
3. 签报审核通过后,财务处通知信息办根据批复完成批量制卡以及预充值事宜等。
4. 信息办完成制卡,通知管理部门领卡签收。

A1:闵行校区:图书馆主楼207室。普陀校区:光华路第九宿舍楼下(丽娃河畔)。
A2:闵行:图书馆主楼二楼大厅。普陀:大学生活动中心工商银行自助服务大厅内、理科B楼一楼大厅
A3: 新卡补办完成后,老卡即失效,所有相关功能均无法使用。
A4: 补办新卡以后,老卡中的余额自动转到新卡,无需额外操作。
A5: 校园卡默认的消费密码是证件后六位,如果证件号中有英文字母,字母用数字“0”代替。
A6: 新办卡后门禁权限需要向相对应楼宇的管理员申请授权,开通后方可刷卡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