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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库及“随师办”门户应用接入服务包括访问入口接入和待办接入。访问入口接入是将应用系统访问入口添加至公共数据库门户或“随师办”移动门户的指定版块,并向授权用户开放可见;待办接入是将系统待办事项统一归集至公共数据库“待办中心”以及通过学校企业微信APP向用户推送待办提醒。
各单位可通过本服务申请的事项为:公共数据库门户访问入口接入、“随师办”门户访问入口接入 、公共数据库“待办中心”接入、企业微信待办提醒接入。
1. 应用系统需完成信息资产备案,域名信息保持与备案一致。
2. 为避免通过门户、待办中心跳转应用时二次认证,应用系统申请接入前应完成学校统一身份认证集成;无需登录即可访问的公开信息类应用除外。
3. 申请单位经办人需为校内在职教职工,不接受第三方人员代为申请。
4. “随师办”门户访问入口接入:信息办受理接入申请后会对应用进行微信小程序兼容性检测,未通过小程序兼容性检测的,只接入企业微信版“随师办”。申请单位对应用完成改造后可重新申请检测,通过后方可接入“随师办”微信小程序版。
5. 公共数据库“待办中心”接入:应用系统通过公共数据库提供的标准接口推送待办数据,待办数据内容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应用系统须确保待办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6. 企业微信待办提醒接入:提醒消息统一通过企业微信“待办事项”应用推送,不为接入系统单独新建企业微信应用。推送内容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并明确标注业务事项、办理状态和必要的操作提示。
7. 用于企业微信待办提醒联调测试的账号须为已完成企业微信认证的校内账号。
8. 本服务所含各项接入相互独立,无依赖关系,申请单位可按实际需要单独或组合申请其中的一项或多项。
1. 下载《公共数据库及“随师办”门户应用接入申请表》,勾选所需接入的服务事项并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请先发送邮件至 its@ecnu.edu.cn 进行预审核。
2. 预审核通过后,将《公共数据库及“随师办”门户应用接入申请表》签报信息化治理办公室进行申请。
3. 经审批同意后,信息化治理办公室协助完成应用接入,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 应用系统接入完成后,如有信息变更需重新提交申请。
A1:遵循门户统一布局规范要求,建议公共数据库应用简称长度不超过6个汉字,“随师办”应用简称长度不超过8个汉字。
A2:可以。门户支持自定义可见范围。申请时选择“特定范围人员”并说明具体范围;经授权后,由申请单位通过后台自行维护相关人员或标签,信息化治理办公室提供操作指南。
A3:若抽查发现应用链接长期不可用,可能暂停展示,需整改后重新审核通过方可恢复。
A4:申请流程审批完成后,信息化治理办公室提供接口文档和技术支持,业务系统服务商依据文档完成待办事项的对接开发。
A5:应用系统待办事项统一归集至“待办中心”,按系统来源和用户权限进行分类展示,可通过“公共数据库-待办中心”或“随师办-待办中心”查看。
A6:应用系统已经完成建设和内部测试,消息推送场景、触发条件、接收对象和内容均已确定后,再申请接入。尚处于需求调研、项目立项、方案设计或初期开发阶段的系统,不受理接入申请。
A7:企业微信待办提醒接入面向已经建成的业务系统,由系统根据业务事件自动调用接口发送通知,更加侧重于需要用户办理的事件;消息中心接入面向单位管理员,由管理员登录后台人工发布通知或资讯,侧重于消息传达,不涉及业务办理。
A8:与具体用户、具体业务事项直接相关的消息,例如待办事项、业务受理、审核及办理进度、到期提醒和异常告警等。新闻宣传、活动资讯和一般性工作提醒等内容,不应通过本接口推送。
A9:原则上不可以。虽然企业微信“待办事项”应用的可见范围为全校,但应用系统仍应根据实际业务关系确定接收人,并将推送范围控制在完成该项业务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如有发送通知需求,应优先考虑应用系统内部的信息发布渠道。
A10:需保持稳定运行,若链接、功能等关键信息变更,应重新向信息化治理办公室提交申请。